什麼是代持信托(bare trust)?
代持信托是一種基本的信託,受益人對信託內的資本和資產以及這些資產產生的收益擁有絕對的權利。
信託資產以受託人的名義持有,受託人負責謹慎地管理信託資產,從而為受益人創造最大的利益,或遵循受益人或信託創立人的合法指示。然而,受託人無權決定信託的資本或收入何時及如何分配。
美國不允許創建代持信托,但它們可以在加拿大或英國設立。
關鍵要點
- 代持信托,或稱「裸信託」,只要受益人年滿18歲,其對信託內的資本、資產和收入擁有絕對的權利。
- 代持信托為設立信託的個人提供稅務優勢,而受益人按照當前稅率納稅,或者在收入較低的情況下可能符合相關豁免。
- 一旦代持信托的受益人確定後,決定不可逆轉。
了解代持信托
代持信托,也被稱為裸信託或代持信托,廣泛用於父母和祖父母向子女或孫子孫女轉移資產。根據代持信托規則,受益人只要年滿18歲即可決定何時收回信託資產。受益人可以隨意使用他們繼承的資本和收入。
代持信托是透過結算契約或信託聲明設立的。最簡單形式的代持信托中,個人設立的信託資產由受託人和受益人共同擁有。然而,在代持信托中,受託人沒有職責或權力。他們按照受益人的指示行事。
代持信托與其他類型信託之間存在關鍵差異。信託資產以利息、股息和租金形式產生的收入由受益人納稅,因為他們是這些資產的法律擁有者。這項規定可以為收入較低的受益人提供大量的稅收減免,因為稅收政策通常優待個人而非信託。受益人需要在自我評估稅務申報中報告信託資產產生的收入以及超過年度豁免的資本增益。
但是,如果受益人未滿18歲,這項稅收將由信託創立者或設立人承擔。例如,祖父母為未成年孫子女開設代持信托,直到受益人年滿18歲之前,所有信託資產產生的收入,祖父母都需納稅。
代持信托的遺產稅影響
如果信託設立人在設立信託後的七年內去世,受益人也可能需要支付遺產稅,因為稅務機關將代持信托視為潛在的免稅轉移。然而,如果設立人在這七年內存活,則不用支付遺產稅。個人一旦將資產轉移到信託中便放棄了法律所有權,因此對於設立代持信托的個人而言,沒有稅務影響。
一旦受益人確定後,決定不可逆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