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超額賠款再保險(Excess of Loss Reinsurance)?
超額賠款再保險是一種類型的再保險,在此類型的再保險中,分保公司會賠償原保公司超過特定限額的損失。分保公司是指提供金融保護給保險公司的公司;原保公司是指將其保險組合轉移給分保公司的保險公司。
超額賠款再保險是一種非比例再保險。非比例再保險基於損失承擔。在非比例再保險中,原保公司同意承擔所有達到預定水平的損失。
根據合同的語言,超額賠款再保險可適用於保單期間內的所有損失事件,或以總體損失的形式適用。條款可能也會使用每次申請減少的損失範圍。分保公司和原保公司會使用諸如燒損費率等成本計算來確定價格。
關鍵要點
- 超額賠款再保險是一種類型的再保險,在此類型的再保險中,分保公司會賠償原保公司超過特定限額的損失。
- 超額賠款再保險採取不同於協約或個案再保險政策的方式;再保險公司對超過某一限額的損失總額負責。
- 超額賠款再保險也可採用略有不同的方式,合同可能指示分保公司對超過門檻的損失負責一定百分比。
理解超額賠款再保險
協約或個案再保險合同通常指定分保公司需承擔的損失限額。此限額在再保險合同中協定,保護再保險公司免於無限責任的處理。這方面,協約和個案再保險合同類似於標準保險合同,提供達到特定金額的保險覆蓋。儘管這對分保公司有利,但責任落在原保公司減少損失的身上。
超額賠款再保險採取不同於協約或個案再保險的方式。再保險公司對超過某一限額的損失總額負責。例如,具有超額損失條款的再保險合同可能指示分保公司對超過$500,000的損失負責。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總損失達到$600,000,那麼分保公司將負責$100,000。
超額賠款再保險也可以以略有不同的方式運作。合同可能指示分保公司對超過門檻的損失負責一定百分比。這意味著原保公司和分保公司會分擔總的損失。
例如,具有超額損失條款的再保險合同可能指示分保公司對超過$500,000的損失負責50%。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總損失達到$600,000,分保公司會負責$50,000,原保公司會負責$50,000。
透過對自身承擔額外損失,超額賠款再保險政策為原保公司提供更多的股權和償付能力的安全保障。當異常或重大事件發生時,也能提供更多的穩定性。
再保險還允許保險公司承保覆蓋更大量風險的保單,而不必大幅提高其償付邊際成本(即保險公司資產的公平價值超過其負債和其他可比承諾的金額)。事實上,再保險為保險公司在發生特別損失時提供了大量的流動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