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契約(Deed)?

契約是簽署的法律文件,將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新所有者。契約最常用於將房地產或車輛的所有權在雙方之間進行轉移。

契約的目的是將產權,即資產或財產的合法所有權,從一個人或公司轉移給另一個人或公司。

不動產契約必須妥善地提交給當地政府,這樣其所有者才能夠銷售、再融資或獲得信用額度。這項任務通常由財產買家的律師或產權保險公司進行。

關鍵要點

  • 契約是簽署的法律文件,授予持有人對資產的所有權,但可能對產權的轉移設置若干條件。
  • 契約不是產權,它是轉移產權的工具。
  • 如果契約未寫成書面、未經公證且未進入公共紀錄,可能會面臨法律挑戰和延誤。
  • 契約主要有三種類型:授予契約、保證契約和棄權契約。

瞭解契約

只有在當地政府官員將其文件記錄在公共紀錄中後,契約才在法庭上有約束力。簽署契約必須經過公證。一些州還要求見證人。

如果契約未經書面、公證以及未進入公共紀錄,可能被稱為不完善契約。文檔和產權轉移是有效的,但若遇到法律挑戰,相關文書需要在契約登記處存檔以避免延誤。

其他授予類似特權的文檔還包括委任狀、學歷證書、執業許可、專利和代理委任書。

契約登記允許公眾查看,通常由城市、縣或州級政府負責管理。

契約的種類

契約有多種類型,每種契約具有不同的用途。這些契約通常分類如下:

  • 授予契約:包含兩個保證:該資產未售給他人,並且未披露的負擔(如未了結的留置權或抵押)不會影響資產。換言之,契約是「清白無瑕」的。授予契約不必一定要記錄或公證,但通常受益者最好確保這一點。
  • 保證契約:有時稱為特別保證契約,聲明授予人在擁有該財產期間未造成產權缺陷。它向持有人提供了最大的保護。保證契約提供與授予契約相同的保證,並承諾授予人將保護並捍衛產權。
  • 棄權契約:在未聲明權益或權利性質的情況下解除對資產的權益。授予人可能是法律所有者,也可能不是,並且不做任何承諾。棄權契約通常用於離婚和家庭成員之間的財產轉讓

契約的內容要求

具體要求因州而異,但基本要求相對簡單。例如,在加利福尼亞州,必須充分描述要轉讓的財產。授予人(轉讓人)和受讓人(接受人)都必須被明確命名。

如果發現授予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由未成年人簽署或當然是偽造的,契約可能無效。

契約不必提交給當地政府才算有效,但這一例行步驟可以避免日後如有法律糾紛或財產所有者想銷售該財產時引起的麻煩和延誤。

契約通常對要轉讓的財產有精確詳細的描述。這一描述通常包括物業的地址、邊界、地塊編號及其他相關標識。描述得越準確,契約越可靠和有用。

契約與對價

對價是在合同法中的基本概念,體現了交易中的價值交換,代表著雙方各自放棄的東西。

在契約的背景下,對價在表明轉讓的嚴肅性和意圖方面起著關鍵作用。通過在契約中包含對價,雙方承認這筆交易不僅僅是禮物。契約與對價密切相關,因為它們的組合覆蓋了合法交易的許多要求。

雙方通過規定對價表明他們共同的意願進行財產轉讓的約束協議,這有助於將交易確立為有意為之的行為,而不是意外或非自願的轉讓。

除了用於轉讓信號作用,在正規交易中執行應當助於合理量化交易資產和公平權益評估。雖然契約本身表示轉讓事實,但不能評估其價值或交易性質。對價無須完全等價於財產的公平市場價值,但若契約轉讓出於非對價原因,會涉及法律和稅務後果。

在某些州,住房抵押貸款會涉及一個信託契約。信託人會持有該信託契約,直到房屋貸款被全部還清。

契約的限制

即使已經提交了完善契約,所有權轉讓仍然可能會遇到困難。由於多種原因,可能存在產權雲影。可能需要清除虛假契約或包含錯誤的契約。

此外,還可能存在遺產繼承問題。例如,如果財產所有者在未在遺囑中明確說明誰應獲得某些財產的控制權,繼承人可能會在法庭上相互爭奪財產產權。

此外,通過契約賦予產權並不一定賦予新所有者隨意使用財產的權利。契約可能包含對所有者行為的限制,例如由業主協會施加的規定。

例如,簽署一塊土地契約的人擁有合法擁有該土地的權利,但可能無法在上面建造射擊場,因為這可能會帶來潛在的風險。在其他情況下,產權所有者可能擁有土地,但因環境原因無法開發它。

契約限制和規約

契約限制,又稱為限制性規約,是對財產使用或開發設置的限制或條件。這些限制通常在契約中明確列出。

契約限制旨在保持財產的完整性、價值和美觀。例如,出售房屋時,可能有一些限制以尊重社區當前的狀況。常見的限制示例包括禁止建造附加建築、外部改造或土地使用方式。

到某些契約相關的居所規章之外,契約條款和法規可進一步約定持有物業須遵守的規則或條件。有些自願性較高,相較於剛性限制。

總體來看,契約限制通常與物業本身綁定且範圍具體,而契約條款可能適用於廣泛的社區規章或合約,適用範圍和執行力度可能各有不同。

契約與產權

  • 契約與產權並不相同,但它們密不可分:
  • 契約是將產權轉移給另一所有者的文書。它描述所轉讓的財產並命名所有交易雙方。它由所有雙方簽署並記錄在官方紀錄中。所有美國州都要求不動產契約記錄於政府,但其細節各有不同。
  • 產權未必以任何實體形式存在。它是賦予所有者擁有和使用權利的產權概念。契約是這種所有權的證明。

契約是否代表你擁有房屋?

契約是你擁有房屋(或其他財產)的證明。你擁有該財產的產權。

什麼是信託契約?

信託契約是一種涉及貸款人(如銀行)、買方和賣方的房地產交易。它在交易中插入了第四方:通常是一家產權公司作為受託人,並獲得對財產的利益。如果買方違約,受託人可以收取財產並出售它。

信託契約程序是一種抵押協議的替代方案,在許多州使用。從買方的角度來看,這並無差異。你付款還貸或者失去房屋。

什麼是「以契約代替」?

完全術語是「以契約代替止贖」。面臨因欠款失去房產潛在影響,房主會選擇將契約轉讓給貸款人來避免止贖程序後果。

在以契約代替協議中,貸款人同意接受財產並解除借款人其他債務。

契約有效期限多長?

這取決於情況。信託契約,如前所述,與抵押貸款相同,其期限是用於完全償還該財產貸款的時間。在那時,受託人應該處理文書以替換另一次契約以轉移產權給業主。除非契約上有到期日,否則不會過期。

總結

契約是將不動產所有權從一方轉移給另一方的法律文件,包含必要信息如財產描述、涉及方和交換的對價。它們作為擁有權和義務的有形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