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支付能力課稅?
支付能力課稅的理念認為,應根據納稅人的支付能力來徵收稅款。這一理念的基礎是人們、企業和公司收入較高時,應支付更多的稅款。支付能力原則也被稱為累進稅制。
關鍵要點
- 支付能力原則認為,那些有更大支付能力的人——通過收入和財富來衡量——應支付更多稅款。
- “支付能力”背後的一個想法是,那些取得成功的人應該願意回饋更多給幫助他們取得成功的社會。
- 支付能力課稅的支持者認為,一元錢對富人最終意義較小,所以富人應支付更多以平衡他們的犧牲。
理解支付能力原則
支付能力課稅認為,比起收入較低的人,收入較高的人應該支付更高比例的收入稅。例如,在2023年,美國應稅收入低於11,000美元的個人面臨10%的所得稅率,而應稅收入超過578,126美元的個人面臨37%的稅率,這是全國最高個人稅率。介於這些金額之間的收入將按照收入等級設置的稅率徵稅。
支付能力課稅背後的思路是每個人都應該作出平等的稅收犧牲,而因為有錢人對特定金額的一元會少於窮人的使用,因此支付更多稅款不會給他們帶來更大的負擔。這樣理解:對於每年賺取100萬美元的人來說,10,000美元對他們的生活影響很小,而對於每年僅賺取60,000美元的人來說則影響很大。
支付能力課稅的歷史
累進稅——即有支付能力的人應該支付更高比例的收入——的理念已有幾個世紀的歷史。事實上,早在1776年,被譽為經濟學之父的亞當·斯密就提倡過這一理念。
斯密寫道:「每個國家的所有公民,應盡可能根據各自的能力,按各自收入的比例為政府的支持作出貢獻。」
支付能力課稅的利弊
支持累進稅的論點
支付能力課稅的支持者認為,那些在國家生活方式中獲益最多的人,如有更高的收入和財富,應該有能力並有義務回饋更多,以保持系統的運行。
其論點是,政府稅收收入幫助建立的社會——例如公路、光纖通信網絡、強大的軍事力量、公共學校、自由市場體系——提供了成功的環境,使他們能夠繼續享受成功。
批評支付能力課稅的論點
累進稅的批評者認為,這種稅制在根本上是不公平的。他們說,這懲罰了努力工作和成功,並減弱了賺取更多錢的動力。許多人認為,所有人都應支付相同的所得稅稅率——也稱為「統一稅」——以使系統更加公平。
累進稅與不平等
儘管美國仍然維持累進稅制,但富人的稅率在過去幾十年裡大幅下降。1981年,當羅納德•雷根總統上任時,最高的個人所得稅稅級為70%。到2020年,最高稅率為37%。同時,不平等達到了至少一個世紀以來未曾見過的水平。收入最高的1%擁有的財富超過底部90%的人。
什麼是平等徵稅?
統一稅是對所有納稅人徵收相同稅率的稅。這與支付能力原則——即累退稅制相反。
主要稅種有哪些?
常見的稅種包括所得稅、公司稅、銷售稅、財產稅和關稅。所得稅是對個人所得徵收的稅,而公司稅是對公司的稅。銷售稅是在銷售點徵收的,而關稅是在商品或服務進出口時徵收。財產稅是對個人擁有的房屋價值徵收的稅。
為什麼累進稅制是好的?
累進稅的支持者認為,累進稅是確保稅收系統公平的一種公平方式,特別是它可以幫助減少社會中的財富和收入不平等。然而,批評者警告說,累進稅制也有其局限性,包括可能減少工作或擴展的動力,並激勵富有的納稅人尋找稅收漏洞。
結論
支付能力指的是一種原則,即應根據個人的支付能力徵收稅款。自然,這意味著高收入者和富裕個人的稅率將高於低收入或中等收入者。這樣結構的稅收制度也被稱為累進稅制,它既有支持者也有反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