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全權委託投資管理(Discretionary Investment Management)?

全權委託投資管理是一種投資管理形式,其中買賣決策由投資組合經理或投資顧問為客戶帳戶作出。”全權”一詞指的是投資決策由投資組合經理自行決定。這意味著客戶必須對投資經理的能力有最大的信任。

全權委託投資管理只能由在投資行業具有豐富經驗和高等教育背景的個人提供,許多投資經理擁有一個或多個專業資格,如特許金融分析師(CFA)、特許另類投資分析師(CAIA)、特許市場技術分析師(CMT)或金融風險管理師(FRM)。

了解全權委託投資管理

在全權委託投資管理下的服務和交易是為高淨值個人(HNWI)和機構投資者(如養老基金)量身定作的,因為全權帳戶通常有較高的最低投資要求,通常從25萬美元起。

投資經理的策略可能涉及在市場上購買各種證券,只要這符合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和財務目標。例如,全權投資經理可以購買股票、債券、ETF和金融衍生品等證券。

全權委託投資管理的工作方式

全權投資經理使用系統化的方法展示其策略,這使得報告結果和投資策略的執行更容易以特定方式進行。投資並不是根據客戶定製或量身定製,而是根據客戶的策略進行的。換句話說,客戶根據其突出目標和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分組。每個組別都將從由客戶存入的資金池中創建相同的投資組合。實際的客戶帳戶是分開的,所投資的資金按個人的資本投資進行加權。

例如,考慮一個初始資本為1000萬美元的投資組合。貢獻100萬美元的高淨值個人將被視為在投資組合中擁有10%的投資,而另一個貢獻30萬美元的將擁有3%的投資。

全權管理的好處

全權委託投資管理為客戶提供了幾個好處。它將日常投資決策的負擔從客戶肩上移除,這些決策可能由熟悉市場波動的合格投資組合經理更好地作出。將投資過程委託給一位能幹的經理,可以讓客戶專注於其他重要的事情。

全權委託投資管理還使投資經理由於通常收取管理資產的一定比例作為管理費,將其利益與客戶的利益一致。因此,如果投資組合在投資經理的管理下成長,經理將透過獲得更高的費用來獲得補償。這減少了顧問為產生更多佣金而”倒騰”帳戶的誘惑,這是以交易為基礎的投資模式的一大缺陷。

全權委託投資管理還可能確保客戶透過投資組合經理獲得更好的投資機會。客戶可能也會獲得更好的交易價格,因為投資組合經理可以為多個客戶下達單一的買入或賣出訂單。對於全權帳戶中的客戶來說,投資組合經理可以迅速且有效地依據可用資訊行動,將所有帳戶中的持倉以單一、成本效益高的交易方式賣出。同樣,當市場下跌且某隻優質股票暫時價值下降時,投資組合經理也能更好地抓住買入機會。

全權管理的風險

從負面來看,最低帳戶餘額和高昂的費用對許多投資者來說是一大障礙,尤其是那些剛起步的投資者。一個新投資者若資金有限,將無法受益於這種投資方式。

從客戶的觀點來看,必須對投資組合經理的能力、誠信和可靠性充滿信心。因此,客戶在將畢生積蓄託付給潛在的投資組合經理前,有責任進行充分的盡職調查。將資金託付給一個不道德或對客戶既定目標漠不關心的投資組合經理存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