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遺囑執行人(Executor )?

遺囑執行人是被指派來管理已故者的遺囑和最後遺言的個人。執行人的主要職責是執行已故者的指示,管理其事務和願望。

執行人由遺囑的立遺人(即起草遺囑的人)或法院指派,當沒有預先指派時由法院指派。

要點回顧

  • 遺囑執行人在個人去世後管理其遺產。
  • 執行人通常由立遺人去世前指派,否則由法院指派。
  • 主要職責是根據遺囑或信託文件中的指示,執行已故者的願望。
  • 這意味著確保資產分配給預定的受益人。
  • 成為執行人是一項重大責任,可能會出現潛在的危險和複雜情況。

執行人的工作方式

執行人負責確保遺囑中的所有資產都得到清點,並將這些資產轉移給正確的受益人。資產可以包括金融持有,例如股票、債券或貨幣市場投資;不動產;直接投資;甚至收藏品如藝術品。執行人必須根據《國內收入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 IRC) 提供的日期死亡價值或替代估值日期來估算遺產的價值。

執行人還需要確保償還已故者的所有債務,包括稅收,並發布正式的債權人通知。執行人有法律義務遵守已故者的願望,並以已故者的利益行事。執行人幾乎可以是任何人,但通常是律師、會計師或家庭成員,唯一的限制是必須年滿18歲且沒有刑事定罪。

有些人同意成為執行人,以為還有很多年才需要做任何工作。然而,正確地完成這項工作意味著立即開始工作。正如吉姆·莫裡森所說:「未來的不確定,結局總是接近」,因此同意成為執行人意味著你的法律責任可能隨時被要求。

成為執行人

為了準備成為執行人,你應該:

  • 確保立遺人維護資產和債務清單,包括銀行賬戶、投資賬戶、保險單、不動產等。
  • 知道遺囑的原件和資產清單存放位置以及如何訪問它們。
  • 知道立遺人所指派的律師或代理人的姓名和聯繫方式,以及他們的職能。
  • 討論立遺人的葬禮或紀念活動願望,包括安葬或火化的指示。
  • 與立遺人討論遺囑,並在可能的情況下與受益人討論,以盡量減少未來的問題。
  • 擁有所有這些文件的副本。

再次強調,在同意成為執行人後,儘快收集這些信息是很重要的。

執行人與遺產規劃

執行人在個人及其家庭和受益人的遺產規劃中起關鍵作用。遺產規劃是一個涵蓋個人資產在去世後如何保存、管理和分配的全面術語。它還考慮到如果該個人無法行使能力時,其財產和財務義務(即債務)的管理。

個人進行遺產規劃的原因各不相同,包括保護家庭財富、為遺孀和子女提供保障、資助子女和/或孫子女的教育,或將財產遺留給慈善事業。遺產規劃的最基本步驟是撰寫遺囑。其他主要的遺產規劃任務包括:

  • 通過設立以受益人名義的信託賬戶來限制遺產稅
  • 為在世的受撫養人指定監護人
  • 指定遺產的執行人以監督遺囑的條款
  • 在像人壽保險、個人退休賬戶(IRAs)和401(k)計劃等計劃中創建/更新受益人
  • 安排葬禮事宜
  • 為合格的慈善和非營利組織設立年度捐贈以減少應稅遺產
  • 設立持久授權書(POA) 以管理其他資產和投資

儘管被選為執行人是一種榮譽,但執行遺囑的工作比你想像的要多。 在你同意成為執行人之前,瞭解一些可能出現的危險。並知道你如何處理這些潛在的危險,以便執行人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詞語「執行人」的女性形式是「執行女」,特別指一位負責管理已故者的遺產並執行遺囑和遺言中規定的條款的女性。「執行女」現在已經相當過時,因為中性詞「執行人」更受喜愛,但這個術語仍可能在較舊的遺囑和其他文件中找到。

與共同執行人的爭端

當父母有不止一個成年子女時,通常會指定所有子女為共同執行人,以避免偏袒。然而,對於被指定的人,這種安排可能並不順利。有些子女可能在州外,甚至在國外,這使得處理實際操作的活動變得困難,例如保護資產和出售房屋。有些子女缺乏處理債權人的經濟能力,理解遺產稅問題以及進行會計審計以滿足受益人的要求。 此外,有多個執行人會大大增加文書工作的數量。

例如,需要所有執行人簽署的表格必須寄送給所有執行人(在某些情況下,簽署的掃描文件是可接受的,但在其他情況下,只有原件是可接受的)。

如何解決這些爭端

看看共同執行人是否能同意只讓一名個人服務;其他人放棄他們的任命。當共同執行人信任將擔任唯一執行人的人時,這種放棄效果很好。另一種選擇是所有子女都放棄,讓銀行的信託部門處理工作(遺囑可能將銀行命名為繼任執行人)。這需要花錢,最適合大遺產。然而,使用實體而不是個人作為執行人可以減少子女之間的沖突,並解除他們可能是繁瑣的工作的負擔。

與繼承人的爭端

執行人的工作是保護遺囑的資產,然後按照已故者的意願分配它們。在一些家庭中,繼承人在葬禮之前就會進入已故者的家中,挑選珍貴的傳家寶和其他有價值的物品。

此外,遺囑可能會給執行人在向繼承人發放款項方面一定的自由(例如,分配財產或出售財產並分配現金)。執行人僅僅因履行其職責就可能造成家庭不和。

如何解決這些爭端

盡快保護房屋和其他資產。告知繼承人這是法律規定。還要分享已故者的願望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在遺囑中描述或列在一份單獨的文件中(單獨的文件對執行人沒有約束力,但可以是資產分配的良好路線圖)。

時間消耗

成為執行人最大的缺點之一是正確處理責任所需的大量時間。例如,聯絡各個政府機構所需的時間(例如,社會保障管理局以停止社會保障福利;在有存活配偶的情況下,申請255美元的死亡福利;國稅局和州稅務機構以處理所得稅和死亡稅事宜;州的無主財產部門以追回水電押金和其他屬於已故者的未付款項)。

通過外部幫助精簡流程

執行人可以允許遺產律師處理這些事項中的許多問題。然而,律師將計算時間並收取費用,即使律師使用律所助理處理各種行動,也是如此。此外,註冊會計師或其他報稅員可以處理已故者的最終收入稅申報以及遺產的收入稅申報。對於適度的遺產,這些費用可能意味著某些繼承人沒有或幾乎沒有遺產。

在這種情況下,執行人應謹慎使用專業人員的服務,並理解他們需要做出的時間承諾。組織能力(例如,使用Jonathan Pond提供的這樣的清單)可以幫助執行人最有效地利用時間。

個人責任風險

作為執行人,你必須在分配繼承人之前支付欠款。如果你先支付繼承人,而賬戶中沒有足夠的資金支付稅款,你將對稅款個人負責。

雖然由於高免稅額(2021年為1158萬美元),許多遺產不再關注聯邦所得稅,但許多州仍對較小的遺產徵收死亡稅。死亡稅的遺產價值大於遺囑遺產(即不會自動轉移給指定受益人的資產);它包括已故者擁有利益的所有資產(例如,IRA、年金、已故者擁有的人壽保險)。

向急於獲得遺產的繼承人解釋,在與債權人、國稅局和其他對遺產有索賠的人達成和解之前,你不得向他們分配其份額。(債權人不能針對有特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追討債務款項。)確保理解支付欠款所需的資金範圍。

自掏腰包的費用

執行人被允許因其努力而獲得報酬。通常,報酬金額取決於遺產的規模(例如,資產的百分比)。然而,在許多情況下,特別是對於較小的遺產,執行人會被要求放棄任何支付。

儘量使用遺產支票賬戶支付遺產費用。記錄自掏腰包的費用(例如,郵費)。這些費用中的一些可能由遺產報銷。

執行人的其他稱呼是什麼?

執行人是處理遺囑中設定的願望和指示的個人,這一角色的其他稱呼可以包括遺囑的管理人、執行人或管理人;或立遺人的個人代表、代理人或受託人。女性執行人被稱為執行女。

執行人和受託人是同一個人嗎?

這兩個角色相似,但執行人在遺囑方案下執行遺囑,通常在驗證法院的監督下;而受託人負責管理信託。在某些情況下,兩者可以是同一個人,儘管他們不必是同一個人。

執行人也可以是受益人嗎?

可以,而且遺囑的執行人同時也是指定受益人並不少見。然而,這可能會引發對於不公平或利益衝突的指控。

執行人有報酬嗎?

執行人通常有資格因其投入的時間和努力獲得報酬,這可以通過遺囑條款或根據州法律中的合理報酬來實現。這可能表現在遺產價值的百分比、處理遺產交易的佣金、按小時計費或固定費用。執行人可以選擇拒絕報酬。

遺囑中留下的禮物叫什麼?

遺囑中留下的禮物稱為遺贈或遺產。

總結

執行人是執行一個人的遺囑和最後遺言的人,確保已逝者的條款和願望得到妥善執行。 在驗證法院的監督下,這通常包括分配遺產資產、支付任何欠稅和支付未償債務。人們通常會在去世前在遺囑中指名其遺產的執行人。如果沒有指定執行人,驗證法院會轉而指派一名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