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保單取得成本(Deferred Acquisition Costs,DAC)?
保單取得成本(Deferred Acquisition Costs, DAC)是一種適用於保險業的會計方法。使用DAC方法可以讓公司在整個保險合同期限內遞延與取得新客戶相關的銷售成本。
關鍵要點
- 保單取得成本(DAC)是一種適用於保險業的會計方法。使用DAC方法可以讓公司在整個保險合同期限內遞延與取得新客戶相關的銷售成本。
- 使用這種會計方法往往能減少第一年保單的壓力,並產生平滑的收益模式。
- 公司只能遞延與成功取得新業務相關的成本,而不能攤銷所有的後勤費用。
理解保單取得成本(DAC)
保險公司在發行新業務時面臨大量的前期成本,包括向外部分銷商和經紀人支付的介紹佣金、承保和醫療費用。這些成本通常會超過不同類型保險計劃在早期支付的保險費。
實施DAC使保險公司能夠將這些原本需要在前期支付的大額成本逐步攤分,隨著收入的獲得而平緩地支付。使用這種會計方法往往能產生平滑的收益模式。
自2012年起,保險公司需要遵守聯邦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的一項新規則《與取得或續期保險合同相關的成本會計》(即ASU 2010-26)。
FASB允許保險公司通過攤銷來將取得新客戶的成本資本化。通過這一過程,DAC被記錄為資產而非費用,並可以逐步償還。
保單取得成本(DAC)在資產負債表中被視為資產,並在保險合同期限內逐步攤銷。
FASB還要求公司在預期合同期限內以固定水準基礎攤銷餘額。如果發生意外的合同終止,FASB規定必須將DAC銷銷,但是不必進行減值測試。這意味著不需要測量資產是否仍然值得在資產負債表上所列示的金額。
特殊考量
保單取得成本(DAC)的攤銷
DAC代表已發行保單中的「未回收投資」,因此被資本化為無形資產以匹配成本與相關收入。隨著時間的推移,取得成本會被認定為費用,這會減少DAC資產。在損益表中認列成本的過程被稱為攤銷,意指DAC資產在若干年內被攤銷或減少。
攤銷需要一個基礎來確定每個會計期間應轉為費用的DAC數額。攤銷基礎因聯邦會計準則(FAS)分類而異:
- FAS 60/97LP – 保險費
- FAS 97 – 預估毛利(EGP)
- FAS 120 – 預估毛利率(EGM)
在FAS 60下,假設在保單發行時「鎖定」,不能更改。然而,在FAS 97和120下,假設是基於可以根據需要重新調整的估計。DAC攤銷使用預估毛利率作為基礎,並根據投資回報率對DAC應用利率。
保單取得成本(DAC)的要求
在ASU 2010-26發佈之前,DAC被模糊地描述為「隨保險合同取得成本相關且其主要用途是取得成本」。這給公司帶來了解釋哪些費用符合遞延要求的困難任務,並且常常促使許多保險公司將其大部分成本列為DAC。
FASB後來得出結論,DAC會計方法被濫用。董事會通過發布更清晰的指南作出回應。ASU 2010-26伴隨兩項重要變更以滿足資本化標準:
- 公司只能遞延與成功取得新業務相關的成本,而非所有銷售相關費用。
- 只有一部分直接與收入相關的後勤費用可以被視為DAC資產。
可遞延成本的例子包括:
- 超過最終佣金的佣金
- 承保成本
- 保單發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