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董事會(board of trustees)是什麼?

受託董事會是一群被任命或選舉產生的個人,負責管理一個組織的整體責任。受託董事會通常是組織的管治機構,並且在各種管理決策中確保所有利益相關者的最佳利益。

受託董事會如何運作

受託董事會通常包括參與管理組織的關鍵個人。其他個人可能根據其在組織管理相關領域的專業知識和經驗被任命或選舉產生。董事會通常會有內部和外部受託人的混合。

受託董事會類似於董事會,在一些組織中也可能充當董事會的角色。受託董事會更常見於私營組織。擁有受託董事會的實體包括互助儲蓄銀行、大學、大學捐贈基金、藝術博物館和協會。

受託董事會這個詞經常可以與董事會、理事會或議會互換使用。一些實體如上市公司和互助基金可能有行業規定指定的要求,涉及受託董事會的監督和義務。在某些情況下,受託董事會可能是一個特別小組,負責管理一個綜合組織的指定部分。

受託董事會的框架通常由監管義務和組織章程中概述的組織方向設定。受託董事會的人數可以從三人到三十人不等。董事會通常會分成子委員會,這樣可以幫助管理實體的目標領域,也提供了一些權力的分隔。

受託董事會通常負責持有”信託”的資金、資產或屬於他人的財產,並有受託義務來保護它們。兩個主要使用受託董事會結構的實體包括大學捐贈基金和互助儲蓄銀行。

關鍵要點

  • 受託董事會負責管理一個組織。
  • 受託人確保利益相關者的最佳利益。
  • 受託董事會類似於董事會,但通常在私營組織中存在。

大學捐贈基金

大學捐贈基金可能有一個特殊的受託董事會,負責監督和管理一個稱為捐贈基金的資產組合。受託董事會有受託責任以所有利益相關者的最佳利益來管理資金。它可以選擇運用各種機構管理人來投資捐贈基金資產,或者選擇與單一機構管理人在一個單獨的帳戶結構下合作,或者自行承擔管理資產的全部職責。不論捐贈基金組合的結構如何,受託董事會有受託責任來做出所有捐贈基金的投資決策。

互助儲蓄銀行

互助儲蓄銀行有受託董事會,確保存款人、借款人和其服務社區成員的利益得到考慮和保護。董事會的職責是確保客戶的存款得到保障並安全地投資,向存款人支付利息,並確保客戶的本金在需要時可以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