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停業單位(Discontinued Operations)?
在財務會計中,停業單位是指公司核心業務或產品線的一部分已被處置或關閉,並在損益表上與持續營運項目分開報告。
關鍵要點
- 停業單位是一個會計術語,指的是公司的某些業務已被處置或關閉。
- 這些項目在損益表上作為與持續營運分開的條目報告。
- 當公司合併時,了解哪些資產被處置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公司未來如何賺錢。
了解停業單位
停業單位在損益表上單獨列出,因為投資者需要清楚地分辨持續營運的利潤和現金流與那些已停止的活動。
這種區分在公司合併時特別有用,因為可以剖析出哪些資產被處置或合併,從而更清楚地了解公司未來的盈利模式。
在公司的損益表上,停業單位與持續營運項目分開列示,使投資者可以清楚地看到來自當前營運的現金流與已停止營運的現金流。
損益表上的披露
當營運被停止時,公司需要在其財務報表上報告多個項目。雖然業務組成部分已被關閉,但在當前會計期間內仍可能產生收益或虧損。
因此,停業單位的全部收益或虧損會被報告,隨後是相關的所得稅。這種稅通常是未來的稅收優惠,因為停業單位通常會產生虧損。
為了確定公司的總淨收入(NI),停業單位的收益或虧損將與持續營運的收益或虧損合併在一起。
為了不混淆與之前報告的停業單位相關的財務報表調整,公司可能會將調整單獨分類在其財務報表中的停業單位部分。調整可能因福利計劃義務、或有負債或或有合同條款而發生。
如果停業單位的買家承擔與該營運相關的債務,那麼出售前的任何利息費用都會分配到停業單位。普遍接受的會計原則(GAAP)不允許將一般公司開支分配到停業單位。
GAAP 下的停業單位
只要符合兩個條件,公司可以根據 GAAP 報告停業單位:
- 首先,處置業務將消除該業務的營運和現金流。
- 其次,一旦停止運營,關閉的業務不能有任何重大持續參與。如果這兩個條件都滿足,公司可以在其財務報表中報告停業單位。
IFRS 下的停業單位
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的報告規則與 GAAP 略有不同。停業單位必須滿足兩個標準:
- 首先,資產或業務組成部分必須已經被處置或報告為持有待售的狀態。
- 其次,該組成部分必須可區分為一個單獨的業務,並且要有意從營運中移除或作為組成部分的子公司意圖出售。
與 GAAP 的報告要求不同,IFRS 規則允許權益法投資被分類為持有待售。而且,在 IFRS 下,實體可以繼續參與停業單位。與 GAAP 一樣,停業單位在損益表的一個特殊部分中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