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天規則是什麼?
183天規則是大多數國家用於判定個人在稅務上是否應被視為居民的一個門檻。這個數字通常在稅務背景下使用,因為它標誌著某人已在特定司法管轄區內居住了超過一半的日曆年份。
在美國,國家稅務局(IRS)使用一個公式來判定那些既不是美國公民也不是永久居民的人是否應該被視為納稅居民。這被稱為「實質存在測試」。其中一項標準包括是否在美國度過了183天,該計算考慮了他們在某一稅年度及前兩年內的總體實際存在情況。
關鍵要點
- 183天規則是許多國家用來判定個人稅務居民資格的標準。
- 一般而言,在日曆年內實際在某國居住至少183天的個人被視為居民。
- 美國國家稅務局使用更複雜的公式,不僅考慮某一年的存在日數,還包括前兩年的部分存在日數。
- 美國與其他國家有稅收協定,涉及個人應繳稅項及免稅條款。
- 如果符合外國實際存在測試並在外國繳稅,美國公民和居民在2023年可排除高達120,000美元的外國收入。
理解183天規則
全球許多國家使用183天門檻來大致決定是否將某人作為居民納稅,因為這標誌著一年中的大部分時間。舉例來說,加拿大、澳大利亞和英國。這通常意味著,如果你在某一年內在該國度過了183天或更多天數,你將被視為該年的稅務居民。
維持183天規則的每個國家都有其應用該規則的具體標準。例如,有些國家使用日曆年作為會計期間,而有些使用財政年。一些國家將個人到達該國的那天算作在內,而另一些則不算。
某些國家甚至有更低的門檻觸發稅務居民身份。例如,瑞士認為你如果在該國度過超過90天,即為稅務居民。
IRS與183天規則
國家稅務局使用一個更複雜的公式來判定某人是否通過其實質存在測試,從而需要繳納美國的稅款。具體要求人員:
- 在當年內至少有31天實際在美國;
- 在包括當年及前兩年的三年期間內,實際存在達到183天。
183天存在的門檻不是基於存在天數的總和,而是通過下列公式計算:
- 個人在當年內實際存在的所有天數
- 前一年內存在天數的三分之一
- 再前一年存在天數的六分之一
國家稅務局的其他條款和條件
國家稅務局通常認為,某人在某一天內若在美國任何部分時間內存在,即算作一整天。但有一些例外情況。
不算作存在天數的情況包括:
- 從加拿大或墨西哥定期往返美國的日子
- 在從兩個其他國家之間過境時在美國停留少於24小時的日子
- 作為外國船員的日子
- 因在美國期間發生的醫療狀況而無法離開美國的日子
- 符合豁免資格的日子,包括持A或G簽證的外國政府相關人員,持J或Q簽證的教師和受訓者,持F、J、M或Q簽證的學生以及為慈善比賽的職業運動員
美國公民和居民外國人
嚴格來說,183天規則不適用於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他們無論居住國和收入來源,均需提交納稅申報表。
然而,如果此類人士在外國符合實際存在測試並繳納稅款,可以排除至少部分海外收入(2023年高達120,000美元)的稅收。為達到實際存在測試,個人需在連續12個月內在該國居住330整日。
違反美國法律在其他國家居住的個人,其收入將不被認為是外國收入。
美國稅收協定和雙重課稅
美國與其他國家有稅收協定,幫助確定所得稅的管轄權並避免雙重課稅。這些協定包含解決居住地沖突的規定。
總結
183天規則是判定稅務居民身份的一種常見測試。 在大多數國家,實際存在183天或更多天數的個人被視為稅務居民。在美國,使用「實質存在測試」來判定稅務居民身份,其標準比常見的183天規則略複雜,涉及某一年的存在時間以及前兩年的部分存在時間。 最後,許多州使用183天規則來確定當地稅務居民身份。 諮詢當地和聯邦稅收法規及國際稅收協定可幫助個人確定其總體稅務義務。
常見問題
在美國能逗留多少天而無需繳稅?
國家稅務局認為,在當年內至少31天在美國並在三年期內達到183天的人為美國居民。這三年期包括當年和之前的兩年。183天規則包括當年的所有存在天數、前一年的三分之一天數和前兩年的六分之一天數。
在某州生活多長時間才算居民?
許多州使用183天規則來確定居住地的州稅目的,並且各州對一天定義不同。例如,在紐約,除了前往紐約外的旅行(如機場旅行),在紐約度過的任何時間都算作一天。 因此,如果你在曼哈頓工作但居住在新澤西,你可能仍會被認為是紐約州的納稅居民,即使你從未在紐約過夜。
此外,一些州有特別協定,居民在另一個州工作時,僅需在其永久居住地或住所的州繳稅。諮詢你經常前往的各州法規以確定是否需支付該州的所得稅是重要的。
如何計算183天規則?
對於使用183天規則的大多數國家而言,如果你在該國度過了183天或更多天數,你就是該國的稅務居民。美國則採用不同的標準。若某人在當年內在美國31天並在包括當年前兩年的三年內183天(包括當年的所有天數、前一年的三分之一天數及再前一年的六分之一天數),則視為稅務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