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勞動所得(Earned Income)?
勞動所得是指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例如工資、薪水、獎金、佣金、小費和自僱收入淨額。它還可能包括長期殘疾、工會罷工福利,以及在某些情況下,來自某些延期退休補償安排的支付。
勞動所得可以與非勞動所得,也稱為被動收入進行對比,後者是指非通過工作獲得的收入。
主要要點
- 勞動所得是從工作或自僱中獲得的任何收入。
- 勞動所得可能包括工資、薪水、小費、獎金和佣金。
- 來自投資和政府福利計劃的收入不被視為勞動所得。
- 勞動所得與非勞動所得的稅收不同。
- 收入較低的納稅人可能有資格獲得勞動所得稅收抵免(EITC)。
了解勞動所得
從稅收角度看,勞動所得是你為雇主或自己企業所做的工作而獲得的任何收入。
一些不被視為勞動所得的收入包括政府福利,如家庭扶助計劃(通常稱為福利)、失業救濟金、工傷賠償和社會保障金。
還排除來自非延期退休金和退休計劃的分配、贍養費、資本利得、銀行賬戶的利息收入、股票股息、債券利息、出租物業的被動收入以及支付給監獄內工作的囚犯的薪水。
稅務考量
確定收入是勞動所得還是非勞動所得,並在相應的稅表上申報通常相對簡單。然而,對某些納稅人來說,勞動所得的其他影響值得考慮。
例如,如果你正在領取社會保障福利,如果你的勞動所得(或其他收入)超過一定門檻,則可能需要對部分福利繳納所得稅。在這種情況下,根據你的收入和申報狀況,高達50%或85%的福利將需要繳納稅款。
如果你是自僱人士,還需要考慮你全年預計會有多少勞動(和其他)收入,並根據該數額每季度繳納預估稅款。如果全年未繳納足夠的稅款,則需要在提交稅表時補繳,還可能會受到稅務局(IRS)的罰款。
勞動所得的類型
納稅人可能會獲得各種勞動所得,一個納稅人可能在任何時間內獲得多種類型的勞動所得。以下是一些勞動所得的例子:
- 工資/薪水:工資或薪水是最常見的勞動所得類型。工資或薪水指的是個人從雇主那裡因其工作而賺取的金額。通常情況下,無論是按小時計算還是按薪水計算,勞動報酬都被視為勞動所得。
- 自僱收入:無論你為自己工作還是為他人的公司工作,這兩種收入都被視為勞動所得。對於自僱人士,包括自由職業者、顧問和小企業主。
- 小費和佣金:小費、佣金或其他非保證支付是個人除了正常薪水或工資外獲得的支付。小費在服務行業中很常見,而佣金通常支付給銷售人員或其他因產生銷售而獲得一定百分比收入的人。這兩種類型的支付通常被視為勞動所得。
- 獎金:獎金是雇主因達到某些績效目標或完成其他里程碑而向個人支付的另一種類型的非保證支付。由於這是在工作過程中因績效獲得的額外報酬,因此被視為勞動所得。
- 酬金:酬金是為參加某項服務(如演講、寫文章或參加會議)而支付的報酬。由於這種支付是因提供服務而獲得的,因此被視為勞動所得。
- 長期殘疾福利:在達到最低退休年齡之前申請的長期殘疾退休福利可能被視為勞動所得。
勞動所得稅收抵免(EITC)
如果你有相對較低的勞動所得並符合其他資格條件,你可能有資格獲得聯邦勞動所得稅收抵免(EIC或EITC),這是一種可退還的稅收抵免,可以減少你的稅單或導致退稅。
要符合資格,你必須提交稅表,即使你不欠任何稅或本來不需要提交稅表。
獲得勞動所得稅收抵免的資格
要獲得EITC,你必須在年內工作並且所得低於某個門檻,這取決於你的婚姻狀況和子女數量。例如,2023年單身且有一個孩子的個人,其逐步淘汰上限為新台幣1,395,000,2024年為新台幣1,680,000。你可能有投資收入,但必須低於新台幣330,000(2023年)和新台幣348,000(2024年)。
你還必須:
- 在報稅截止日期(包括延長時間)之前擁有有效的社會保障號碼
- 全年都是台灣公民或居民
- 不提交國外勞動所得表格(2555表格)
- 如果與配偶分居且未提交聯合稅表,則需符合某些資格規則
EITC的金額取決於你的收入和你申報的受撫養人數:
子女數量 | 2023年(2024年申報) | 2024年(2025年申報) |
---|---|---|
0 | 新台幣18,000 | 新台幣19,000 |
1 | 新台幣120,000 | 新台幣126,000 |
2 | 新台幣198,000 | 新台幣209,000 |
3或更多 | 新台幣223,000 | 新台幣235,000 |
如果你不確定是否符合資格或對你的具體情況有疑問,請向稅務局或獨立稅務專家尋求建議。大多數這些信息也會包含在你使用的任何報稅軟件中。
勞動所得
範例
假設某納稅人從其日常工作中獲得新台幣1,500,000的薪水,因表現獲得新台幣300,000的獎金,從副業中獲得新台幣150,000的工資,並獲得新台幣15,000的小費。此外,該納稅人獲得新台幣30,000的普通股息和新台幣750,000的資本利得分配。
在此範例中,納稅人必須計算其勞動所得以適當計算稅務責任。根據上述數據,唯一的勞動所得形式包括:
- 薪水(新台幣1,500,000)
- 獎金(新台幣300,000)
- 工資(新台幣150,000)
- 小費(新台幣15,000)
因此,該納稅人的勞動所得為新台幣1,965,000。剩餘的資本利得分配(新台幣30,000的普通股息和新台幣750,000的資本利得分配)不被視為勞動所得。
非勞動所得的例子
非勞動所得包括來自儲蓄、存單(CD)或其他銀行賬戶的利息,債券利息、贍養費、資本利得和股票股息。來自退休賬戶、社會保障福利、遺產、禮物、福利金、出租收入和年金的收入也都被歸類為非勞動所得。
如何知道我是否有勞動所得?
首先,你需要知道是否有任何類型的收入。考慮你因某事獲得報酬的途徑,無論是工作時間還是銷售獲利。
然後,根據稅務局的指導手冊比較你的活動,以確定該活動是勞動所得還是非勞動所得。廣義上說,如果你因工作賺錢,則可能是勞動所得。
勞動所得與非勞動所得的區別是什麼?
勞動所得來自工作,而非勞動所得則不是。稅務局可能對不同類型的收入進行不同的稅務處理。稅率在非勞動所得來源之間有所不同;大多數非勞動所得來源不需繳納薪資稅,且均不需繳納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等就業稅。非勞動所得不能用於繳納合格退休賬戶(如IRA)。
總結
勞動所得是你從工作或自僱中獲得的任何收入。它可以包括工資、小費、薪水、佣金或獎金。它不同於來自投資或政府福利的非勞動所得。稅務局對這兩種類型的收入進行不同的稅務處理。
如果你的勞動所得低於某個門檻,你可能有資格獲得勞動所得稅收抵免。這是一種可退還的稅收抵免,可以減少你的稅單或導致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