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交易對手方(Counterparty)?
交易對手方是在金融交易中參與的另一方。每次交易都必須有一個交易對手方才能完成交易。更具體地說,每位資產買家必須與願意出售的賣家配對,反之亦然。例如,期權買家的交易對手將是期權撰寫人。對於任何完整的交易,可能會涉及多個交易對手方(例如,購買 1,000 股由 10 個賣家分別提供100 股)。
關鍵摘要
- 交易對手方簡單來說就是交易的另一方—買家是賣家的交易對手方。
- 交易對手方可以包括個人、企業、政府或任何其他組織之間的交易。
- 交易對手風險是指交易另一方無法履行其交易義務的風險。
- 在許多金融交易中,交易對手方是未知的,通過使用結算公司來減輕交易對手風險。
了解交易對手方
交易對手方這個術語可以指任何在金融交易中的對方。這可以包括個人、企業、政府或任何其他組織之間的交易。
此外,雙方不必有相同的地位。這意味著個人可以是企業的交易對手方,反之亦然。在任何一般合同或交換協議達成的情況下,一方會被認定為交易對手方,或者雙方互為交易對手方。這也適用於遠期合約和其他合同類型。
一個交易對手方會引入交易對手風險。這是指交易對手方無法履行其交易義務的風險。
然而,在許多金融交易中,交易對手方是未知的,通過使用結算公司來減輕交易對手風險。事實上,在典型的交易所交易中,通常不知道交易對手是誰,並且往往會有多個交易對手方,每個人構成交易的一部分。
雙方不必有相同的地位—個人可以是企業的交易對手方,反之亦然。
交易對手方示例
在從零售店購買商品的情況下,買家和零售商是交易中的交易對手方。在金融市場方面,債券賣家和債券買家是交易對手方。
在某些情況下,隨著交易的進展,可能會存在多個交易對手方。為了完成交易,每次資金、商品或服務的交換都可以視為一系列的交易對手方。例如,如果買家在網上購買零售產品並運送到家中,買家和零售商是交易對手方,買家和送貨服務也是交易對手方。
從一般意義上說,每當一方提供資金或有價值物品以換取來自第二方的某物時,交易對手方存在。交易對手方反映了交易的雙向性質。
交易對手方的種類
交易中的交易對手方可以用不同方式分類。了解你在特定環境中的潛在交易對手方,可以根據你的存在/訂單/交易和其他相似風格的交易者對市場的行為提供見解。以下是幾個主要的例子:
- 零售交易者:這些是普通的個人投資者或其他非專業交易者。他們可能通過像 E-Trade 這樣的在線券商或像 Charles Schwab 這樣的語音券商進行交易。通常,零售交易者被視為理想的交易對手,因為他們被認為不太知情,擁有較少複雜的交易工具,並且願意在出價買入和報價賣出。
- 做市商:這些參與者的主要功能是為市場提供流動性,但他們也嘗試從市場中獲利。他們擁有強大的市場影響力,往往是顯示在書中的大量出價和報價。利潤來自於提供流動性和收取 ECN 回扣,以及在 情況允許時移動市場以獲取資本利潤。
- 流動性交易者:這些是非做市商,一般有非常低的手續費,通過增加流動性並獲得 ECN 回報來捕獲日常利潤。與做市商一樣,他們還可能通過在出價(報價)中獲得填補並在報價(出價)中設置訂單來獲取資本利潤, 無論是在內部價格還是外部目前市場價格。這些交易者仍然可能具有市場影響力,但不及做市商。
- 技術交易者:在幾乎任何市場中,都會有基於圖表水平進行交易的交易者,無論是來自市場指標、支撐和阻力、趨勢線或圖表模式。這些交易者在某些條件出現前會進入頭寸;因此,他們更有可能準確地定義特定交易的風險和獎勵。在常見的技術水平上,流動性交易者和指定做市商可能會成為技術交易者,儘管不總是以預期方式—指定做市商可能故意觸發技術水平,因為他們知道會影響大群體交易者,從而攪動大量股票。
- 動量交易者:這類交易者有不同類型。有些會持有動量股票多日(儘管他們只日內交易),而其他則會篩選 “移動中的股票”,不斷嘗試在新聞事件、交易量或價格尖峰期間捕捉快速的劇烈運動。這些交易者通常在運動顯示放緩跡象時退出—這類策略需要受控的決策, 需要不斷完善進出技術。
- 套利交易者:使用多種資產、市場和統計工具,這些交易者試圖利用市場內或跨市場的效率差異。這些交易者可能規模較小或較大,儘管某些類型的套利交易需要大量的購買力才能充分利用差異。其他類型的「套利」可能對較小交易者可用,例如處理高度相關的工具和短期偏離相關閾值時。
交易對手風險
在與交易對手方打交道時,存在一個固有的風險,即其中之一的個人或實體不會履行其義務。這對於場外交易(OTC)尤為如此。這包括例如供應商在付款後不提供商品或服務的風險,或者如果先提供商品買家不支付義務的風險。這也包括在交易發生前但達成初步協議後一方退出交易的風險。
對於結構化市場,如股票或期貨市場,金融交易對手風險由清算所和交易所減輕。當你買股票時,不需要擔心交易另一方的財務狀況。清算所或交易所作為交易對手,保證你購買的股票或預期從銷售中獲得的資金。
交易對手風險在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機後引起了更多關注。AIG 以其 AAA 信用評級著名地出售(撰寫)信用違約掉期(CDS)給想要風險保護的交易對手方(在許多情況下,對於抵押債務義務(CDO)分級器)。當 AIG 無法提供額外的抵押品,且因參考義務惡化而需要向交易對手方提供資金時,美國政府進行了救助。
交易對手方的意義是什麼?
交易對手方簡單來說就是交易中的另一參與者—每個買家都會有一個賣方。每次交易至少需要兩方,無論是購買股票還是購買雜貨。
什麼是交易對手風險?
交易對手風險是指交易中的另一方不履行協議並完成其部分交易的風險。幸運的是,在金融市場中這通常不是問題,因為交易對手風險轉移至清算所。
誰是貸款中的交易對手?
如果你申請貸款,主要的交易對手方將是貸款給你的金融機構。
總結
在交易股票或其他金融工具時,我們很少會想到交易另一方是誰。清算所在金融市場中充當中介的角色,監管交易並確保買方和賣方履行其合同義務。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應該感到好奇。正如本文所討論的,了解你的交易對手方實際上可以非常有啟示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