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聲明(Declaration Of Trust)是什麼?
根據美國法律,信託聲明是一份文件或口頭聲明,任命受託人來監督為一個或多個其他個人利益持有的資產。這些資產是以信託形式持有的。
這份文件或聲明還包含了信託的目的、受益人以及受託人將如何管理它的詳細信息。
信託聲明有時也被稱為被名人宣言。
理解信託聲明
信託聲明不僅任命受託人,還詳細定義了要創建的信託。
它識別了信託內持有的資產。它說明了誰會從信託中受益,誰可以修改或撤銷信託,受託人的名字以及受託人擁有哪些權力。受託人可以是金融機構而不是個人。
聲明可能包含關於受益人何時以及如何獲得分配的指示。
宣言概述了信託的目標或目標,以及受託人如何投資和管理資產以支持受益人。它還可能解釋在生病、喪失行為能力、死亡或任何其他原因下,誰將接替受託人。
各州法律不同
一些州需要書面形式的信託聲明,而另一些州則允許口頭聲明。
關鍵要點
- 信託聲明,也稱為被名人宣言,任命受託人來監督資產,為他人或多人的利益服務。
- 該宣言還描述了應該保存在信託中的資產以及如何管理這些資產。
- 各州法律對於創建信託聲明有不同的要求。
- 州法律還監督著信託聲明如何應用於信託的所有參與者,包括授予人、受託人和受益人。
英國的信託聲明
信託聲明在英國有不同的含義。在那裡,它確立了為一個或多個個人的利益持有的財產的共同所有權,而不是官方所有者。它由2000年的《受託人法》管轄。
美國和英國對信託聲明有不同的定義。
通過信託聲明,個人可能被視為某物業的所有者,即使該人在土地註冊中未被指定為所有者。信託本身可以在土地註冊中被引用,以顯示列出的所有者不是該財產的唯一所有者。
例如,一個人可能會通過抵押購買房屋。購買的一部分資金可能來自該人的父母。父母會通過支付部分成本來達成協議,從而在財產出售中獲得部分利潤。創建信託聲明的人將是房產持有的官方註冊所有者,但父母可以在信託契約上註冊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