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雙方過失碰撞條款?
雙方過失碰撞條款是海上保險政策的一部分,規定如果船舶(船隻)因雙方過失相撞,兩船的船主和貨主必須按照碰撞前貨物和利益的貨幣價值比例分擔損失。貨物所有者和負責運輸的公司都需要支付損失。
關鍵要點
- 雙方過失碰撞條款是一個保險政策條款,規定如果船隻因疏忽相撞,雙方船主必須共同承擔責任。
- 海上保險涵蓋船舶沉沒或碰撞等行為,但不包括磨損或戰爭。
- 《海牙-維斯比規則》規定,如果承運人已盡力提供適航船隻,他們不對因疏忽導航導致的碰撞索賠負責。
- 雙方過失碰撞條款旨在通過提供合同補償來保護承運人在《海牙-維斯比規則》下的保護,以對抗貨物利益。
雙方過失碰撞條款的運作方式
隨著全球化的發展,航運業也在增長。在發生碰撞時,公司的責任和風險將受到海上保險的限制。海上保險提供針對船隻損失的保險,保護船體和/或船貨的損壞或毀壞。
這些保險還包括以下保護:
- 船舶與另一艘船或物體碰撞。
- 船舶沉沒、傾覆或擱淺。
- 火災、海盜、拋棄(為了拯救其他財產而把財物扔到海里)。
- 惡行(船長或船員的欺詐或非法行為)。
保險不包括因磨損、潮濕、腐爛、霉菌和戰爭造成的損壞。
特別考量
《海牙-維斯比規則》規定,如果承運人已盡力提供適航船隻,他們不對因疏忽導航部分或全部導致的碰撞索賠負責(第IV條第2(a)款)。通常,兩艘船都對碰撞部分負責,貨物利益方可能會對非承運船提出侵權索賠。
根據美國法律,索賠人可以從另一艘船的船主那裡全額收回索賠,然後船主可以從承運人那裡收回一半。這條規則繞過了導航錯誤的辯護,也創造了一種情況,即如果承運船完全責任,貨物利益方無法獲得補償。雙方過失碰撞條款旨在通過提供合同補償來保護承運人在《海牙-維斯比規則》下的保護,以對抗貨物利益。
雙方過失碰撞條款示例
如果船A與船B相撞,由於船B的過失,船A上的任何貨物的所有者,由於船B的過失導致損壞或損失,可以向船B的船主索賠100%的損失。
然而,由於雙方過失碰撞條款,在責任分攤被認為是50/50的情況下,船B的船主有權從船A的船主那裡索賠他們責任的一半。
這使得船A承擔了損壞費用的一半,因此船A通過提單中的雙方過失碰撞條款將該費用轉嫁給貨物所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