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瀑布式收益分配(Distribution Waterfall)?

瀑布式收益分配是一種在一群或集合投資中的參與者之間分配投資回報或資本增益的方法。這通常與私募股權基金相關,瀑布式收益分配定義了如何將分配分配給有限合夥人和普通合夥人的順序。

通常,普通合夥人相對於他們的初始投資會收到相應較大比例的總利潤。這樣做是為了激勵基金的普通合夥人最大化投資者的盈利。

關鍵要點

  • 瀑布式收益分配闡明了從集合投資中獲得的收益如何在投資者之間分配。
  • 它通常在對沖基金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背景下使用。
  • 一般來說,瀑布式收益分配計劃中有四個層級:資本回報、優先回報、追捕層級以及附帶利息。
  • 有兩種常見的瀑布結構類型:美式結構,更有利於投資經理;而歐式結構,更有利於投資者。

理解瀑布式收益分配

瀑布式收益分配描述了當基礎投資以獲利售出時,如何將資本分配給基金的不同投資者。本質上,所有獲得的資本增益是根據依次遞增的結構分配的,因此被稱為「瀑布」。當一個層級的分配要求完全滿足後,剩餘資金將根據下一層級的分配要求分配,以此類推。

雖然瀑布計劃可以定製,但通常瀑布式收益分配中有四個層級:

  • 資本回報 (ROC) – 100%的分配給投資者,直到他們收回所有初始資本貢獻。
  • 優先回報 – 100% 的進一步分配給投資者,直到他們收到優先回報。通常,這一層級的優先回報率大約是 7% 到 9%。
  • 追捕層級 – 100%的分配給基金的發起人,直到其收到一定比例的利潤。
  • 附帶利息 – 發起人收到的分配中規定的一個百分比。第四層級的規定百分比必須匹配第三層級的規定百分比。

根據普通合夥人的總附帶利息,計劃中的障礙率也可能分層。通常,附帶利息越多,障礙率越高。此外,基金招股說明書中經常包括一個名為「追回」的特徵,以保護投資者免於支付超額激勵費。在這種情況下,經理有義務退還超額的費用。

美式與歐式瀑布結構

投資瀑布機制在私募配售備忘錄 (PPM) 的分配部分中有詳細說明。有兩種常見的瀑布結構類型 – 美式結構,更有利於普通合夥人;而歐式結構,更有利於投資者。

美式分配計劃是在每筆交易的基礎上應用,而不是在基金層級應用。美式計劃將總風險分散在所有交易中,更有利於基金的普通合夥人。這種結構允許經理在投資者收到所有投資資本和優先回報之前獲得報酬,儘管投資者仍有權獲得這些。

歐式分配(也稱全球式)計劃是在整體基金層級應用。在這個計劃中,所有分配將給投資者,而經理在投資者的資本和優先回報完全滿足之前不會參與任何利潤。缺點是,經理的大部分利潤可能需要數年之後才能實現。

為什麼稱為瀑布式收益分配?

想像一下,一個瀑布流入一系列縱向排列的水桶。水代表金錢,水桶代表投資者、合夥人或利益相關者。水首先填滿第一個桶。只有當第一個桶完全裝滿並溢出後,第二個桶才能填滿。隨著水流的進行,其他水桶依次被填滿。

美式和歐式瀑布式收益分配之間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在歐式瀑布式收益分配中,投資者相對於基金經理優先,而在美式瀑布中,經理可以在投資者之前獲得報酬。

私募股權和對沖基金經理如何獲得報酬?

通常,私募股權和對沖基金將採用「二十加二」的支付方案。根據該方案,基金經理每年保留管理資產 (AUM) 的 2%,加上超過某個障礙率或基準的任何利潤的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