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期貨交易?

期貨是合約,允許買賣特定標的資產在未來的某個日期。標的資產可以是商品、證券或其他金融工具。期貨交易要求買方在到期日以設定價格購買,或賣方以設定價格出售標的資產,無論市場價格如何。

期貨交易通常指的是以股票市場中的證券為標的資產的期貨合約。這些合約基於個別公司的股票或股票市場指數(如S&P 500、道瓊工業平均指數或納斯達克)的未來價值。

  1. 期貨交易所如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可以包括標的資產如實物商品、債券或天氣事件。
  2.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期貨交易的基礎知識」。

關鍵要點

  • 期貨是衍生品,是其價值來自標的資產價格變動的金融合約。
  • 股票市場期貨交易要求買方在預定的未來日期和價格購買,或賣方出售股票或股票組合。
  • 期貨對公司的股票、股票組合或指數價格變動進行對沖,以幫助防止不利價格變動帶來的損失。

標的資產

期貨交易者可以鎖定標的資產的價格。這些合約有到期日和設定價格,是事先已知的。股票期貨有特定的到期日,按月份組織。期貨合約中的標的資產可能包括:

  • 以原油、天然氣、玉米和小麥等商品為標的資產的商品期貨
  • 比特幣或以太坊等資產的價格變動為基礎的加密貨幣期貨
  • 包括歐元和英鎊的貨幣期貨
  • 標的資產包括原油、天然氣、汽油和取暖油的能源期貨
  • 以市場上交易的股票和股票組合為基礎的股票期貨
  • 用於投機或對沖國債和其他債券對未來利率變動的利率期貨
  • 黃金和白銀的貴金屬期貨
  • 標的資產如S&P 500指數的股票指數期貨

期貨合約的買方必須在到期時接收標的股票或股份,而不是在此之前。期貨合約的買方可以在到期前出售其持倉。期權和期貨之間存在差異。美式期權給予持有人在合約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時間購買或出售標的資產的權利,但不是義務。

期貨合約按數量、質量和資產交割標準化,使其在期貨交易所上進行交易成為可能。它們約束買方以預先確定的日期和價格購買,賣方出售股票或指數中的股份。

期貨交易的工作原理

期貨合約按數量、質量和資產交割標準化,使其在期貨交易所上進行交易成為可能。這確保了市場透明度,增強了流動性,有助於準確的定價

股票期貨有特定的到期日,按月份組織。例如,S&P 500等主要指數的期貨可能有三月、六月、九月和十二月到期的合約。到期日最近的合約稱為「最近月」合約,通常交易活動最多。隨著合約接近到期,想要保持頭寸的交易者通常會轉倉至下一個可用的合約月份。短期交易者通常使用最近月合約,而長期投資者可能會尋找更遠的合約。

在交易S&P 500指數的期貨時,交易者可能會買入期貨合約,同意在六個月後以設定價格購買指數中的股份。如果指數上漲,期貨合約的價值將增加,他們可以在到期日之前以獲利的價格出售合約。賣出期貨的工作方式相反。如果交易者認為某個股票將會下跌並賣出期貨合約,如果市場如預期般下跌,交易者可以以較低的價格買回合約,從差價中獲利。

在結算期貨合約時,方法取決於資產。實物交割是原油、黃金或小麥等商品的標準做法。然而,對於基於股票和股票指數的期貨合約,結算方式是現金。

期貨合約允許交易者對商品價格進行投機。如果交易者買入期貨合約,並且到期時價格高於原始合約價格,則有利潤。然而,如果商品價格低於期貨合約中的購買價格,交易者也可能會虧損。在到期前,期貨合約(多頭持倉)可以以當前價格出售,從而平倉多頭持倉。

投機

期貨合約允許交易者對商品價格進行投機。如果交易者買入期貨合約,到期時價格上漲至原始合約價格以上,則有利潤。但是,如果商品的價格低於期貨合約中規定的購買價格,交易者也可能蒙受損失。在到期前,期貨合約(多頭頭寸)可以以當前價格賣出,平倉多頭寸。

投資者如果預測價格將會下跌,也可以採取空頭投機頭寸。如果價格下跌,交易者將採取對沖頭寸以平倉合約。淨差額將在合約到期時結算。如果標的資產價格低於合約價格,投資者將獲利;如果當前價格高於合約價格,則虧損。

假設交易者選擇一個S&P 500指數期貨合約。指數是5,000點,期貨合約在三個月內交割。每個合約是指數級別的50倍,所以一個合約價值250,000美元(5,000點 × 50美元)。在沒有杠桿的情況下,交易者需要250,000美元。在期貨交易中,交易者只需繳納合約總價值的一小部分作為保證金。

如果初始保證金是合約價值的10%,交易者僅需存入25,000美元(250,000美元的10%)進入期貨合約。如果指數下跌10%至4,500點,期貨合約的價值將降至225,000美元(4,500點 x 50美元)。交易者面臨25,000美元的損失,這相當於初始保證金的100%損失。

對沖

期貨交易可以對沖標的資產的價格變動。目的是防止可能的不利價格變動造成的損失,而不是進行投機。假設某基金經理管理著一個價值1億美元的投資組合,跟蹤S&P 500指數。考慮到短期市場波動的潛在風險,基金經理使用S&P 500期貨合約對投資組合進行對沖。

假設S&P 500指數是5,000點,每個S&P 500期貨合約基於指數乘以一個乘數,比如每個指數點250美元。由於投資組合反映了S&P 500,假設對沖比率為「一對一」。一個期貨合約對沖的價值為5,000點 × 250美元 = 1,250,000美元。為了對沖1億美元的投資組合,需要的期貨合約數量是將投資組合的價值除以每個合約對沖的價值:1億美元 / 1,250,000美元 = 約80個。賣出80個期貨合約應該能有效地對沖投資組合,有兩種可能的結果:

  • S&P 500指數在三個月內下跌10%至4,500點,這意味著投資組合的價值可能會下跌約10%,或1,000萬美元。然而,基金經理賣出的期貨合約將增值,抵消這一損失。每個合約的收益將是5,000點 – 4,500點 × 250美元 = 125,000美元。對於80個合約,總收益將是80 × 125,000美元 = 1,000萬美元。這一收益將有效地抵消投資組合的損失,保護其免受市場下跌的影響。
  • S&P 500指數在三個月內上漲。這意味著投資組合的價值會增加,但期貨持倉的損失將抵消這一收益。這種情況是可以接受的,因為主要目的是對沖下跌風險。

期貨交易的利與弊

期貨交易有優點也有缺點。期貨交易通常涉及槓桿,經紀商要求初始保證金,這是合約價值的一小部分。金額取決於合約規模、投資者的信用狀況和經紀商的條款和條件。

期貨合約可以作為對抗價格波動的重要工具。公司可以計劃其預算,並保護潛在的利潤免受不利價格變動的影響。然而,期貨合約也有缺點。由於使用杠桿,投資者面臨的風險可能超過初始保證金金額。

優點

  • 潛在的投機收益
  • 有用的對沖功能
  • 易於交易

缺點

  • 由於杠桿帶來的較高風險
  • 對沖時錯過價格變動
  • 保證金的雙刃劍效應

期貨的監管

期貨市場由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監管。CFTC是1974年由國會創建的聯邦機構,旨在確保期貨市場價格的完整性,包括防止濫用交易行為、欺詐,並監管從事期貨交易的經紀公司。

總結

作為投資工具,期貨合約提供了價格投機和對抗潛在市場下跌風險的優勢。然而,它們也有一些缺點。對沖時採取相反的頭寸如果市場預測錯誤,可能會導致額外的損失。此外,期貨價格的每日結算引入了波動性,投資的價值可能在每個交易日顯著變化。

常見問題

為什麼交易期貨而不是股票?

交易期貨而不是股票提供了高杠桿的優勢,允許投資者用少量資本控制資產。這也意味著更高的風險。此外,期貨市場幾乎總是開放,提供了在傳統市場時間之外進行交易並快速應對全球事件的靈活性。

期貨和期權哪個更有利可圖?

期貨與期權的盈利能力主要取決於投資者的策略和風險承受能力。期貨往往提供更高的杠桿作用,當預測正確時可能更有利可圖,但也伴隨更高的風險。期權提供非強制性的合約安全性,限制潛在損失。

如果投資者持有期貨合約直到到期會發生什麼?

當股票是標的資產時,持有期貨合約直到到期的交易者將以現金結算其頭寸。根據標的資產在投資持有期內的增減情況,交易者將支付或接收現金結算。然而,在某些情況下,期貨合約要求實物交割。在這種情況下,持有合約到期的投資者將接收標的資產。

參考來源

  1. Jack D. Schwager and Mark Etzkorn. “A Complete Guide to the Futures Market: Technical Analysis, Trading
  2. Systems, Fundamental Analysis, Options, Spreads, and Trading Principles.” John Wiley & Sons, 2019. Chapter 1.
  3.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Basics of Futures Trading.”
  4. CME Group. “CME Group All Products – Codes and Slate.”
  5. CME Group. “Understanding the Difference: European vs. American Style Options.”
  6. Charles Schwab. “The Basics of Trading Futures Contracts.”
  7. CME Group. “S&P 500 Futures and Options on Futures.”
  8. CME Group. “The Power of Leverage.”
  9.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History of the CF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