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法(Equity Method)是什麼?

權益法是一種會計技術,用於公司通過其在另一公司的投資來記錄所賺取的利潤。使用權益法會計時,投資公司在其收益表上報告其他公司所賺取的收入。此金額與其在另一公司中的權益投資比例成正比。

關鍵要點

  • 公司對其投資的公司擁有重大影響時,使用權益法來評估其投資的價值。”重大影響”的門檻通常是20%的所有權。
  • 投資最初按歷史成本記錄,並根據投資者在淨收入、損失和股息支付中的百分比進行價值調整。
  • 被投資公司的淨收入增加投資者資產在其資產負債表上的價值,而被投資公司的損失或股息支付則減少該價值。
  • 投資者還在其收益表上記錄被投資公司的淨收入或損失的百分比。

理解權益法

當一家公司(投資者)對另一家公司(被投資公司)擁有重大影響時,權益法是標準技術。當一家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約20%或更多的股票時,通常認為具有重大影響。重大影響意味著投資公司可以影響被投資公司的價值,這反過來有利於投資者。因此,必須在投資者的收益表上報告該投資的價值變化。

擁有小於20%利益的公司也可能擁有重大影響,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也需要使用權益法。重大影響是指對另一公司的施加影響力的能力。這種影響力包括董事會代表權、參與政策制定以及管理人員的互換。

擁有公司20%以上的股份並不自動意味著投資者施加重大影響。運營協議、正在進行的訴訟或其它主要股東的存在可能表明投資者並不施加重大影響,因此權益法會計是不適用的。

在權益法下記錄收入和資產變動

權益法承認兩個實體之間的實質性經濟關係。投資者將其在被投資公司收益中的份額記為收益表上的投資收入。例如,如果公司持有某公司25%的股份,該公司淨收入為100萬美元,則該公司根據權益法報告其投資收益為25萬美元。

當投資者對被投資公司的經營和財務結果具有重大影響時,這可以直接影響投資者投資的價值。投資者將其對第二家公司股票的初始投資記錄為按歷史成本計錄的資產。根據權益法,投資的價值會定期調整以反映由於投資者在公司收入或損失中的份額而引起的價值變化。支付股息時也會進行調整。

使用權益法,公司獨立於市場任何公平價值變化報告其投資的賬面價值。由於對另一家公司經營和財務政策的重大影響,投資者基於該公司淨資產從經營和財務活動及其由此引起的業績(包括收益和損失)變化來設置其投資價值。

例如,當被投資公司報告淨損失時,投資公司將其損失份額記為收益表上的「投資損失」,這也會減少資產負債表上的投資賬面價值。

當被投資公司支付現金股息時,其淨資產價值會減少。使用權益法,收到股息的投資公司記錄現金餘額增加,但同時報告投資賬面價值的減少。其他影響被投資公司淨資產價值的財務活動應對投資者的投資份額具有相同的影響。權益法確保了對投資者和被投資公司之間實質性經濟關係的正確報告。

權益法範例

例如,假設ABC公司以20萬美元購買了XYZ公司25%的股份。第一年年底,XYZ公司報告淨收入為5萬美元,並向股東支付了1萬美元的股息。購買時,ABC公司記錄了:

  • 借記20萬美元至「XYZ公司投資」(一個資產賬戶),並將相同金額記為現金貸方。

年末,ABC公司記錄了:

  • 借記「XYZ公司投資」賬戶12,500美元(XYZ公司5萬美元淨收入的25%),並將相同金額記為投資收入貸方。
  • 此外,ABC公司還記錄:借記現金賬戶2,500美元(XYZ公司1萬美元股息的25%),並將相同金額記為「XYZ公司投資」貸方。

投資的借記增加了資產價值,而投資的貸方減少了它。

「XYZ公司投資」賬戶的新餘額為21萬美元。12,500美元的投資收入金額將出現在ABC的收益表上,新的21萬美元投資賬戶餘額將出現在ABC的資產負債表上。年度現金流量表中的投資活動現金流量部分將顯示淨(197,500美元)現金付出(購買20萬美元 – 收到股息2,500美元)。

替代方法

如果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行使全面控制,通常擁有50%以上的所有權,則必須使用合併方法記錄其在子公司中的投資。所有子公司的收入、費用、資產和負債都將包含在母公司的財務報表中。

另一方面,當投資者不對被投資公司行使全面控制或沒有重大影響時,他們需要使用成本法記錄投資。在這種情況下,投資按其歷史成本記錄在資產負債表上。

在另一家公司中的投資是否等同於收購?

一家公司可以以任何數額投資於另一家公司,這並不總是被視為收購。如果一家公司購買另一家公司大部分或全部股份(50%或更多),則被視為收購,因為投資者已經有效地獲得了對投資公司的控制權。然而,即使投資者擁有被投資公司50%以下的股份,仍然可以對其施加重大影響。

權益法與成本法有何不同?

根據權益法會計,股息被視為對投資的回報。它們會降低投資者股票的價值。然而,成本法會計將股息視為應稅收入。

使用權益法的優勢是什麼?

使用權益法會計提供了一家公司(投資者)在另一公司(被投資公司)中經濟利益的更完整和準確的圖 景。這允許在較長一段時間內提供更完整和一致的財務報告,並更準確地反映被投資公司的財務狀況對投資者的影響。

結論

當一家公司對另一家公司持有重大投資時(通常為20%或更多),投資公司必須使用權益法會計在其收益表上報告該投資。這是因為持有公司大量股份使投資公司對公司的利潤、績效和決策擁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因此,該投資的任何利潤或損失均記錄為公司的利潤或損失。

投資最初按其歷史成本記錄,然後根據投資者在淨收入、損失和任何股息支付中的百分比進行調整。淨收入增加投資者收益表上的價值,而損失和股息支付均會減少該價值。